條款及條件
本網站 hk.pandora.net (「PANDORA Online Store」)由PANDORA A/S擁有。PANDORA是一家於丹麥註冊的公司,其中央商業登記號碼為28505116,其公司註冊地址是丹麥格洛斯楚普市2600,霍夫德維艾恩2 號 (「PANDORA」)。
Pandora 深信保護使用者私隱極為重要。
在購買任何由PANDORA Online Store所提供的產品(「產品」)前,您必須確認同意遵守 PANDORA的私隱政策。 請瀏覽私隱條例,以了解PANDORA收集及使用PANDORA Online Store使用者個人資料的詳情。
您通過PANDORA Online Store所購買的產品將會由Pandora Jewelry Asia-Pacific Limited潘多拉珠寶亞太有限公司(香港九龍尖沙咀廣東道港威大廈5座329-31樓)(“PAP”)以其名義發售。 PAP是PANDORA的全資附屬公司 。
您通過PANDORA Online Store向PAP所購買的產品將受下列銷售條款及條件約束。請您在向PANDORA Online Store訂購任何產品前仔細閱讀這些條款及條件。您應明白任何產品的訂購表示您同意受到這些條款及條件所約束。
PAP的銷售條款及條件 (「銷售條款」)
1.關於此銷售條款
此銷售條款適用於所有於PANDORA Online Store訂購及購買的產品(「產品」)。
PAP會以電郵的方式與您聯絡關於您在PANDORA Online Store所購買的產品。您同意所有以電子形式提供的協議、通知、披露以及其他通訊將符合任何必須以書面通訊的法律要求。
PAP有權不時修訂此銷售條款。任何有關銷售條款的修改將於新銷售條款或PANDORA Online Store所指明的生效日期當天或之後適用。由於此銷售條款對您具有約束力,我們建議您不時檢閲此網頁,以了解任何有關的更改。
在訂購產品之前,您必須細閲及同意受到此銷售條款約束。
我們提請您注意此條款内第14項條款 (法律責任)。
如果您並不接受此銷售條款,您將不能購買任何PANDORA Online Store所列的產品。
2.您的賬戶
若您在PANDORA Online Store上建立了賬戶(個人用戶識別或用戶名稱),您有責任確保您的用戶名稱及密碼保密,以避免他人取得您的密碼 。您同意為您賬戶内的所有活動及每次訂購負責;但在您沒有疏忽或過失,而有未經授權的第三方在您賬戶下進行的活動或訂購的情況則除外。
3.訂購
如欲購買產品,您必須:
• 細閲及接受此銷售條款
• 提供您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郵地址、付款詳情及其他所需資料
• 提供送貨地址(注:PAP無法向某些地址提供送貨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郵政信箱地址、非香港地址、某些酒店、宿舍或監獄);以及
• 在法律上能夠有效地簽訂及履行具法律約束力的合同;而且是有效信用卡的擁有人或授權持卡者 (如購買產品並以信用卡付款的話)
您可以通過點擊“加入購物籃"的按鈕來下訂單,然後前往結賬頁。
您將會有機會覆核您的訂單,細閲及接受銷售條款,核對您訂單的總額及您所提供的資料, 並且在確認訂單前糾正任何輸入錯誤。
Pandora Online Store目前可把產品運送到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內的地址,但以下的地區除外:
郵政信箱 |
羅湖 |
蒲台 |
東龍洲 |
邊境禁區 |
落馬洲 |
打鼓嶺 |
東平洲 |
吉澳 |
米埔 |
機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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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門 |
文錦渡 |
沙頭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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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訂單處理和合約形成
一旦您在PANDORA Online Store提交以及確認您的訂單後;PAP會發電郵到您所提供的電郵地址確認收到訂單,並會列明訂購產品的細節(「訂單確認電郵」)。
PAP有權拒絕任何訂單,包括但不限於異常或PAP懷疑不真誠的訂單。
在收到您的訂單後,PAP會查核有關產品是否有存貨。當您收到電郵確認全部或部分產品有存貨並在派送中(「出貨確認電郵」),即表示您與PAP之間有關產品銷售的合約已形成。在出貨確認電郵發出時,不論您是否確實收到該電郵,訂單已被接納。
產品銷售合約只限於在出貨確認電郵中確認派送的產品。PAP没有責任提供訂單內的其他產品,除非PAP發出另一封出貨確認電郵確認該些產品已在派送中。
訂單確認電郵內附此銷售條款的副本,但我們建議您下載,保存及/或列印一份訂單確認電郵副本及一份銷售條款副本以作記錄。
您可以在收到出貨確認電郵前聯絡PAP客戶服務中心取消您的訂單。如欲在收到出貨確認電郵後取消訂單,請見下方的「退貨及退款」部份。
5.價格、付運、手續費及費用
如欲購買產品,產品售價以您下訂單時為準,該價格會在訂單確認電郵及出貨確認電郵中列明。
如果產品售價出現錯誤(不論是PANDORA Online Store、訂單確認電郵內或其他情況) ,您接受PAP有權糾正該錯誤,以正確價格出售或取消訂單。如果產品糾正後的價格比您訂單確認電郵中所列出的價格為高,PAP會在處理您的訂單前通知您產品糾正後的價格。在發生此錯誤的情況下,您可以取消訂單,並接受此乃唯一的補救措施。
您在此確認,即使PAP已經發出出貨確認電郵,如果產品價格有明顯錯誤,而且您可以合理地辨別出是錯誤標價,PAP將不必以錯誤(較低)價格出售該產品予您。
運送費用會另外在訂單確認電郵中列明,您也可以在確認訂單前的總結頁查看。
產品價格、運費及手續費可能隨時會有變動,但變動不會影響已發出出貨確認電郵之訂單,上述提及的產品價格有明顯錯誤的情況則除外。
6.付款
在結帳時,您可以選擇以Visa卡,萬事達卡或美國運通支付您的訂單款項。
Pandora Online Store接受的信用卡在其網頁的頁腳處列明。如果您的信用卡發行機構拒絕授權向PAP付款,PAP有權取消您的訂單。
在PAP向您發出出貨確認電郵之時,PAP即從您選用的信用卡收取您購物而應付的總額。
7.送遞
PAP選用了雅瑪多國際物流(香港)有限公司及順豐速運(香港)有限公司作產品送遞服務。如果產品有存貨及PAP在您提交訂單當天的下午12時前收到付款,標準速遞的產品將會在1-2工作天內寄出。無論如何, 產品會出貨確認電郵發出後30天內寄出。PAP保留權利使用其他成本較高或較低的速遞公司作產品送遞服務。如需特快速遞服務,請選擇為您的送遞選項。
如果PAP不能在出貨確認電郵裏指明的送貨時間內作出送遞,PAP會聯絡您:如您選擇取消訂單,PAP會提供全額退款。您同意並接受該退款為充分及適當的補償;您亦同時放棄申索任何其他補償的權利。
假如您在PAP通知您送遞失敗後不合理地延遲送遞或延誤接收送遞,或假如您提供的送遞地址錯誤導致送遞失敗,您必須迅速聯絡送遞公司取件,否則送件會在第2次送遞失敗後3天內被送回PAP。PAP保留向您要求賠償因你疏忽或拒絕取件而引起的損失及收取合理的看管和保管費用的權利。
8.在PAP控制範圍以外的事件
如因PAP延遲或無法完成銷售合約所約定,而這是因為任何超出PAP控制範圍以外的行為、事件、不作為:意外遺漏或情況,PAP將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 騷動、暴動、侵略、恐怖襲擊或恐怖主義襲擊的威脅、戰爭(不論是否已宣戰)、戰爭威脅或準備戰爭;
• 罷工或停工 (或其他工業行動);
• 全國或本地緊急狀態;
• 交通設施失靈, 、電力系統或公用事業出現問題、地震、火災、爆炸、暴風、水浸、下陷、疫症、或其他自然災難;
• 不可能使用鐵路,船,飛機,汽車運輸或其他私人或公共交通工具;或
• 政府的法案,法令,法律,法規或限制條件。
在上述情況其間,PAP被當作暫停履行有關銷售合約。
9.產品供應
PAP會盡力確保PANDORA Online Store上的產品供應。然而,PANDORA Online Store上的產品採用"先進先出"形式銷售,賣完即止。
10. 產品資訊及兼容性
在下訂單時,請確保您購買產品和產品的預期用途符合。在查詢產品是否與預期用途符合時,請使用PANDORA Online Store作為最終参考。如果PANDORA Online Store的內容與其他網站(或其他信息源)不同,以在購買產品時PANDORA Online Store上所描述的產品兼容性為準。
如果您購買的產品和收到的並不一致,或您的產品未能全部送遞或在送遞過程中受損,請您馬上聯絡PAP客戶服務中心尋求協助。
11.貨品所有權
PAP保留擁有有關產品之合法所有權,直至您付清購買產品之全部款項。相關之風險將於有關產品送遞同時視作已經轉移給您。有關產品之所有權將在您付清購買產品之全部款項時轉移給您。
12.退貨及退款
除了您在《貨品售賣條例》(香港法例第二十六章)及其他適用的法律享有的權利外,如果您對在PANDORA Online Store購買的產品不完全滿意,您可以在收到購自PANDORA Online Store的產品後14天內進行退貨,(但受制以下條件)。如退回特價品,您須支付因而引起的額外運費。對於次貨產品,您的法律權利不受影響。
您必須透過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PAP客戶服務中心以取消訂單,並按照PAP客戶服務中心的指示安排退還已訂產品;
如果您不退還產品,PAP有權拒絕退款。倘若被退還產品曾被使用或有損毀痕跡,PAP保留從退款的金額扣取(或以其他方式向您討回)產品價值減少的等同金額,該金額可能是購買價格的100%;
在PAP收到及核准您的退還產品後,PAP會在向您發出電郵確認核准您的退貨申請。PAP會隋即處理您的退款並以電郵確認。在大多數情況下,退款會在收悉及核准退貨確認電郵發出予您後30天內處理;
請注意,如果您已購買優惠套裝及折扣珠寶,並不適用於此退貨及退款政策。
13.保養
所有PANDORA珠寶產品均享有1年保養,範圍包括產品的生產瑕疵。
在PANDORA手鏈上使用假冒或非PANDORA生產之串飾,會損壞手鏈,並將無法享受官方保養服務。如曾與非PANDORA產品共同佩戴,PANDORA將不予更換、修理或修補。 PANDORA手鏈和手鐲的鬆緊度,恕不包括於生產瑕疵之列。請勿讓您的PANDORA產品接觸腐蝕性化學品或暴露於惡劣環境。銀製吊飾易被氧化,如接觸腐蝕性化學品或暴露於惡劣環境中,足以改變您的PANDORA產品的外觀。此等化學品包括但不限於液體上光劑、游泳池、溫泉和水療設施。
請保留收據作購買證明。標準保養期為自購買日起1 (一)年,例外者為琉璃串飾、木製串飾、皮革產品和編織繩,此等產品保養期為自購買日起30 (三十)天。
一般磨損、誤用和變色,恕不包括於保養範圍內。
保養範圍並不包括遺失產品的置換。
14.責任
PAP向您保證任何從或透過PANDORA Online Store購買的產品均為令人滿意的品質及在合理程度上適合這類型產品的用途。
對於任何由主要損失或損害所引起的間接損失和PAP,PANDORA和您都不能合理地預見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預計節省款項的損失),PAP及PANDORA均毋須承擔任何責任。
此銷售條款訂明PAP及PANDORA透過PANDORA Online Store銷售產品的所有義務及責任。在適用法律的准許之範圍內,除此銷售條款訂明的條款外,PAP及PANDORA並不受任何保證、條件或其他條款約束。
此銷售條款不影響您作為消費者的法定權利。
在適用法律的准許之範圍內,PANDORA及PAP的全部法律責任只限於買家在PANDORA Online Store購買相關產品而實際支付的款額。本條不包括或局限PAP或PANDORA在以下情況的法律責任:
• 因PAP或PANDORA疏忽而引致的死亡或人身傷害;
• 作出欺詐或失實陳述;或
• PAP或PANDORA排除或嘗試排除任何事宜的法律責任而構成的不合法行為。
15.可分割性
如果此銷售條款的任何一條被視為不合法、無效或因為任何原因而無法執行,該條條文將被當作已分割並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程度上繼續執行。此被分割的條文不應影響任何其它條文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16.聯繫方式
PAP客戶服務中心會就任何和PANDORA Online Store訂單有關的問題和投訴給予協助。您可以透過電話+(852) 2136 4111 或電郵地址 [email protected] 聯絡我們,我們的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五09:00 - 12:00 - 13:00-18:00,(*公眾假期除外)。
17.權利及義務的轉移
您、PAP和任何PAP可能轉移權利的人士均受此銷售條款約束。
除非獲得我們書面同意,您不得轉移、轉讓、押記、或以其他形式處置您與PAP的合約或任何該合約所產生的權利或義務。
PAP可在合約期間內的任何時間轉移、轉讓、押記、分包或以其他形式處置PAP與您的合約或任何該合約所產生的權利或義務。
18.放棄權利
如果PAP在任何時候未能堅持要求您嚴格履行您在銷售條款下的任何義務,或者PAP未有行使其根據此銷售條款下享有的任何權利或濟助,並不構成放棄該等權利或濟助,也並不豁免您履行該等義務。
19.完整協議
此銷售條款與條件及任何其中明確提及的文件構成您與PAP之間的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此前達成的任何協議、諒解或協定(不論口頭或書面)。
除此銷售條款明示規定外,您確認在您與PAP訂立合約時,您沒有依賴任何PAP或第三方的陳述保證或承諾或依賴您與PAP雙方在談判中的任何口頭或書面表述中所隱含的陳述,保證或承諾。
20.管轄法律和司法管轄權
此銷售條款及您透過PANDORA Online Store從PAP購買的產品均受香港特別政區法律管轄,並據其解釋。
任何因本銷售條款或你從PAP購買的產品所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或申索(包括非合約爭議或申索),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將對此有司法管轄權。
最後修訂日期為2015年12月18日